職業災害

有關職業災害補償的問題?

勞基法專業達人幫幫一個老人家的忙好嗎?有關職業災害補償的問題?老太太是一個年齡超過60歲的零時工

有工作才有錢沒工作就沒有錢

本身只有健保沒有勞保!

因為意外右手大姆指還完整 食指只剩一節 其餘的手指被截肢了!


可以申請殘障手冊嗎輕度殘障手冊規定須大拇指或食指自掌關節殘缺(斷到手掌處).老人家食指剩一節.也就是到近位指關節.所以不行申請殘障手冊老太太年齡是已經辦理退休的勞保 所以沒有勞保 雇主還可以辦理勞保嗎 可以辦理勞保職業災害保險.但不包含此次事故.那已是日後再上班的事請問她在療傷其間可以向老闆要求生活費.醫藥費嗎 要如何要求才算合情合理呢 有什麼正確的管道替老太太爭取她的福利嗎 凡是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行業.都要遵從其規範.勞工因公受傷.也就是職行公務受傷都要依勞動基準法第七章第五十九條給予職業災害補償.與有無投保勞保沒有直接關係.也與勞保是否已申請老年給付無關用假設薪資30300元.0701受傷治療到0930止.實際薪資.治療日期自行套入計算勞保局網站:http://www.bli.gov.tw/sub.aspx?a=EKJzGz3Hdf4=勞 動 基 準 法 第七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五十九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

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

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

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

雇主得予以抵充之:這裡說的有勞保的給付可抵充雇主應補償的金額.如無投勞保則有雇主自行支付.並非每一公司都會投保勞保.如雇主全數支付.在這次事故也就不違法.沒有為勞工投保勞保是另一個題.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

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這次住院應有使用健保.健保另外的部份負擔.高貴藥材.病床差額.復健用品.應由雇主支付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

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這三個月不能工作的薪資30300元*3個月=90900元應由雇主付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

經指定之醫院診斷

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

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

一次給予殘廢補償。

殘廢補償標準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月薪30300元=日薪1010元.殘廢標準係依據勞保失能標準http://www.bli.gov.tw/sub.aspx?a=jD65AlL6Ueg=失能給付標準 W 檔 第二十三頁11-15 一手拇指或食指及其他任何手指共有三指以上殘缺者。

屬8等失能給付360日.因職災加給50% 手指殘缺係指:其他各指由近位指節間關節以上切斷者 食指近位指關節就是前2節切斷 1010元*360日*150%=545400元所以可以求償的是1.健保以外的醫療費用2.三個月薪資90900元3.殘廢補償545400元這三種金額是可以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請問有沒有關於職業災害的法律協助單位幫助老太太呢1.先依法向雇主提出.如協調金額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2.向鄉鎮公所協調委員會提出協調.委員會的協調是具法律效用3.如協調不成再上法院.依勞基法請求自已來就可以.鄉鎮公所的免費法律服務也會對此種案件提出建議.
向行政院勞委會檢查所投訴可要求雇主部份賠償投訴電話北區勞動檢查所:02-2321-3511中區勞動檢查所:04-22550633南區勞動檢查所:07-2354861若雇主沒有向勞工投保勞保已經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另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承保處檢舉02-23961266可請動手術之醫院開證明申請殘障手冊殘障手冊可依傷害程度領取殘障補助(每月)請速速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投訴受傷情形才可短期內獲得賠償。


沒勞保

arrow
arrow

    piojgberjkiojs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