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
被同事拆閱私人信件,能告嗎?如何蒐證?
我在財團法人工作
屬於半公家單位的約聘(非正職人員)。
我申辦新的信用卡
寄到公司來
被同事(跟我一樣同是約聘)拆閱了。
而且那個同事私下跟我並不是很好。
跟主管說沒有用(已經試過了)
主管會覺得是我心胸狹窄
不願意處理
把他搓掉。
那張信用卡還未開卡也還沒簽名(新寄過來的)如果我想告的話這可以告嗎?如何告?勝算大嗎?如何蒐證?如果告贏了
對方會怎麼樣嗎?
請看刑法第 二八 章 妨害秘密罪 第 315 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
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
窺視其內容者
亦同。
這可以告嗎?如何告?勝算大嗎?如何蒐證?當然可以告將刑事起訴狀寫好以雙掛號寄去當地地方法院檢察署約8週左右會收到傳票以下提供訴狀範例刑事告訴狀告訴人 ******住****** 手機-*****被 告 ***** 住***** 手機-*****為被告***涉嫌妨害秘密罪
依法提出告訴事:****。
按「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
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
窺視其內容者
亦同。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