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妨害秘密

我被前女友告妨害秘密!請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之前和她在一起時都會拍一些影片 不是那種情色的 只是如她睡著後好笑的動作 事後也有給她看 包含一段剛好有露胸部一點的影片(這次她就是針對這個片段告我)我女友於分手後趁我不在 曾進我房間(請開鎖的開)上我的電腦 刪除有關她的照片資料等 但沒刪到這一段 之後我寄信給她(只有寄給她絕對無其它第三人)附上這段影片 內容只有一句話:難道我連當妳朋友的份都沒有嗎! 就這一句話!其它更沒有威脅她的話~隔天馬上去警局報案!我就去說明了~筆錄最後我大概有提起 兩人因分手 前女友因刪不到她的影片 只好用這樣的方式告我以達目的..請問各位先進!進入司法程序後大約多久我會被檢察官傳喚? 這樣的案件 我會被判刑嗎 大概會是怎樣的情形 會重嗎?我要準備一些資料嗎(其它在一起的影片.及後來寄給她的Mail.或是她擅入我房間 使用我電腦的證明嗎等..?還是有其它的方式?對了~無法跟她聯絡(所以才寫信) 她也不會跟我和解吧 她不會要求償應該只要確定不會有影片留存!
這一件案子

有幾個重點

是對你有利的.(1)你在拍影片的事後

對方有看到這樣的影片

當時案件的原告

應該沒有表現出絲毫的

任何的

憤怒或是不喜悅吧?這就是當案件的原告是默許了這樣的拍攝的行為和影片了

這要解釋成妨害秘密罪

會不會太過牽強了吧?(2)你並無向陳冠希那樣把影片(外流)出去

而影片也的確無外流的程序.(3)這一點

對你最重要

你女朋友趁你不在家

竟然會同開鎖的

強行侵入你家

開了你的電腦

刪除了你的電腦資料

你的女友可犯了不少罪了

你女友這可都是要吃官司

要做牢的

我建議你

馬上對你的前女友提出告訴

連那個開鎖的一併也告下去.總之

你先不要預期自己會被判啥罪

現在評估

也還太早

你目前唯一要告的

就是你的前女友和鎖匠

反而會對目前自己要面對的案子有利勒!
您説:「她擅入我房間 使用我電腦」這一點應該是沒用的!

因為她是要 刪除有關她的照片資料

而且您還在事後寄她沒刪掉的那段給她。

在法律上

她是有權利要求你刪掉

甚至是主動去刪掉(因為她知道你有)跟她有關的照片資料

她這項行為稱不上「無故」

所以

坦白說她是站得住腳的。

您會被判多重我也不知道!

最有可能是「妨害祕密罪」其中的「洩漏電腦秘密罪」

即「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

會被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同時

法官還會再把您的前女友找去叫網路警察一起到您家確認你的電腦及其他設備還有沒有她的照片資料

以保障您的前女友的權益。

所幸這一條是「告訴乃論」

只要在最後判決前她願意撤銷告訴

案子便可不成立

但是要她這麼做

您一定得要拿出十二分誠意道歉才行

同時

不管告不告

她還是會帶著網路警察到您府上去

打開您的電腦去「確保她應有的權益」

這一點是絕對跑不掉的。

當然

後面的民事賠償另計

這一點

也一樣跑不掉。


這就是威脅了
只是意見:與樓上的大哥同感

附上影片再加那一句話

等於是威脅。


老實說

選了前面那個最佳解答

你的未來就毀了

法律上沒有所謂「沈默就是默許」

還陳灌C咧....1.那段影片有她

無論如何她就可主張個人權利。

你已經在筆錄上說「前女友因刪不到她的影片...」

民事庭就會認定她已充分聲明

而你也自承犯行(就是認罪啦)。

加上未經她同意而寄送這個影本

已經構成十足民事條件。

2.如果你只是保留影片、內容而沒有再傳送給其他人

那是沒問題的。

她私闖民宅

就用這一點跟她交換和解吧。

3.律師不在不要亂講話。

上帝保佑你....
你需要打一場官司的話

律師會影響結果

法律這種東西

要重要輕都行

看怎麼打

看誰的律師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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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妨害秘密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3030482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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