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妨害秘密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3100235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妨礙秘密及妨礙名譽??
如題
有友人在我們鬧翻之後
在他的部落格裡面公開我從認識她到鬧翻時候所有的MSN對話紀錄
並且在部落格上毀謗我(使用我的暱稱) 這樣子可否構成妨礙秘密及毀謗?謝謝
關於妨礙秘密的部份:憲法上所保持的隱私權是個別人所有參照條文:刑法第 二八 章 妨害秘密罪第 315- 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所以
對方公佈對話內容的行為已觸犯了『妨礙秘密』罪。
參考資料
六法全書
妨礙秘密罪,妨礙秘密罪判例,妨礙秘密法,妨礙秘密 錄音,妨礙秘密罪案例,妨礙秘密通訊自由,妨礙秘密 公訴,妨礙秘密 告訴乃論,妨礙秘密判,妨礙秘密自由妨礙秘密,MSN對話紀錄,秘密,妨礙名譽,妨害秘密罪,部落格,名譽,有期徒刑,隱私權,公開
遺產繼承|殘障手冊|所有權|酒駕|機車強制險|減刑|良民證|連帶保證人|戶政事務所|法拍屋|戶籍謄本|闖紅燈|大樓管理|調解委員會|
前妨害秘密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3100235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