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商

為毫無用藥調劑品質之全民請命

主旨:建請設立正式中藥教育機制延續固有文化傳承事宜案。

說明:依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

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 發展規定辦理。

辭職聲明李明亮910824存在是最重要的存在需要改革但是改革的過程是非常辛苦的

確實是以多數民眾的利益做為最大的考量但未來仍將繼續朝公平正義而努力李明亮署長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的就任記者會中表示希望衛生署的所有成員能具備「尊重生命、眾生平等」的人文情操重視紀律及榮譽敬業負責為全國民眾打造一個高品質高效率的健康環境。

一‧現況調查:(一)中醫藥在民間流傳已有數千年

由於政府長期漠視

使得中醫藥發展仍停留在數千年前之師徒傳承傳統機制與古方經驗傳承階段

當今在國內中醫診所裏到處充斥著未經任何正式中醫藥教育訓練之工讀生、小妹、小弟包辦了診所掛號、診所清潔打掃、診所濃縮中藥製劑(即科學中藥)與煎煮藥(中藥飲片)之調劑等藥事與雜事全包等醫療奇異現像。

(二)災害實例: (中央社報導)90/11/01立法委員陳朝容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弘光技術學院護理系三年級學生鄭焯茹在台中縣龍井鄉元泰中醫診所打工調製藥劑

研磨「二味拔毒散」因氯酸鉀遇熱後與二味拔毒散中雄黃起劇烈反應

而導致爆炸。

造成左眼遭化學藥物灼傷失明、左臉遭到化學藥劑灼傷、左手食指及中指和無名指齊根截肢

右手五指產生僵化無法正常使用外

全身並有多處撕裂傷。

二‧問題點分析:(一)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五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三六五九一八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六條之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須修習中藥課程標準中明文規定藥師取得中藥調劑權須修習16學分

為何中醫診所至目前仍充斥工讀生、小弟、小妹在調劑呢?由衛生署統計室公告資料得知在87、88、89年於中華民國境內(含台灣、金門、連江縣)中醫診所裏具有修習中藥課程16學分之執業藥師極低

平均每50位執業中醫師中才有1位修習中藥課程16學分之執業藥師

這就是中醫診所至目前仍充斥工讀生、小弟、小妹在調劑主要原因。

為何合法具有中藥調劑權之執業藥師到中醫診所執業意願如此低落呢?經調查合法具有中藥調劑權之執業藥師與經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列冊合法中藥商所得答覆如下:執業藥師:學校教育只修習16學分專業術養不足

實無法熟悉中藥飲片

所以至中醫診所執業意願不高。

中藥商:在台灣之中藥商執業人員

因為政府至今仍鄙視中醫藥教育

使得眾多有心學習中藥教育之民眾無法循正式管道獲得知識

在台灣僅能依循古老師徒機制來傳承固有傳統文化或報考中醫師檢特考

實際從事數中藥數十年已具備豐富實際中藥知識足以勝任一般調劑、辨識飲片好壞、來源、及膏、丸、散等製作能力。

這些豐富實際經驗遠超過修習16學分的藥師

中藥之精華在於對每一病患依君、臣、佐、使量身訂作之伍配藥品

對於科學濃縮製劑調劑

凡認識中文及手腳正常就可以勝任。

(二)台灣逐漸消失之中藥業:在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列冊登記合法之中藥商共有1萬餘家

且政府政策凍結中藥商執照20多年

隨著時間消逝

藥商執照無法繼承

中藥商家數正逐漸減少中。

政府至今未辦理正式中藥教育機制繼承傳統固有文化

僅修習16學分西藥師實無能力勝任辦理中藥商業務

台灣中藥業已在政府鄙視正向下快速消失中 三‧問題點建議:歐、美、澳洲早已開始研究中醫藥學

研究中醫藥學已成為世界潮流

大陸南京中醫藥大學於1960年已設立中藥學系

目前已有中藥學博士

並辦理執業中藥師資格考試

香港大學中醫藥學院於1999年9月開辦了「中藥藥劑學學士」兼讀制課程

以培養高級優質中藥人才為目的

現擬於2001年9月增設「中藥藥劑學學士」的全日制課程(附件8)大陸及香港早已積極建立中藥與執業中藥師機制

在台灣只需修習區區16個中藥學分之西藥師取得中藥調劑權

造就了一群不熟悉中藥飲片

又取得中藥調劑權卻無能力勝任中醫診所調劑工作。

使得中醫診所裏到處充斥著未經任何正式中醫藥教育訓練之工讀生小妹小弟包辦了診所掛號、診所清潔打掃、診所濃縮中藥製劑(即科學中藥)與煎煮藥(中藥飲片)之調劑等藥事與雜事全包

及產生爆炸造成工讀生殘廢等先進國家所從未發生之醫療奇異現像。

期盼政府應儘速辦理正式中藥學校教育

並辦理中藥師考試建立中藥師培機制

尊重專業培育繼承中藥傳統固有文化人才

衛生署粗糙制定修習區區16個中藥學分之西藥師即取得中藥調劑權

違反憲法第15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及政府推動專業證照制度與尊重專業之一貫政策

犧牲全民健康之公共利益

圖利特定族群實為全民之悲哀人民已無藥品調劑品質可言政府卻逼迫人民無奈接健保雙漲台灣已是開發國家調劑品質連大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職司中藥師考試機制與管理)都不如台灣民眾人命比大陸卑賤逼迫人民走向街頭這種政府遲早令人唾棄
在未完全建立中藥界心中理想教.考.用制度前

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法規這才能逕渭分明.姑且不論藥事法第103條是否為特定群體之權利與資格

衛生主管機關應有作為是讓中藥要有發展

回歸中藥教.考.用之原則

才是修法正途.建議現有大學教育中藥相關學系畢業者納入中藥人才規劃

藉以提昇中藥各項專業技術.期能”新增藥事法條文”

以法律明文定之

制定較完備措施

利民福國.
國內中藥的專業技術工作在缺乏正規培訓中藥專技人員環境下

大都由學徒中藥商及西藥師選修中藥16學分負責販賣、調配(劑)等.因此在不良的技術下對患者的影響造成醫療糾紛與民眾用藥不安全.因此為提升中藥專業技術造福國人健康

實為中藥師設立之目的

現今科學日漸進步

學理與技術日趨專業化分工

因此有關醫院中藥調劑.藥廠中藥鑑定及中藥品質管制等技術

決非藥師再行選修16中藥學分未經國家中藥檢定所能單獨勝任專業.
衛生署推動實行中醫的醫藥分業讓中藥師制度確保民眾用藥安全中醫目前沒有醫藥分業

也沒有中藥師

不像西醫已實行醫藥分業

有藥師制度

基本上連制度都沒有了

所以任何小弟小妹都可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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