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商

四物燉包.人蔘.之類是屬中藥還是食品

我是個中藥商.但在衛生署的規範裡.摩凝兩可.做生意.感到很困擾.最基本的四物燉包.和人蔘燉包.薑母鴨頓包等等.....之類的燉包是屬中藥還是食品.仍然處在模糊地帶.如果是食品.中藥商可以賣嗎.如果是藥品我本身是中藥商可以包成現貨對外販售嗎
四物燉包.人蔘.之類是屬中藥還是食品字面解釋分開單獨來說是屬中藥材。

但在料理食譜裏則應是*食物材料*

就像一般的現成販賣的滷水包、枸及、當歸、甘草

應不會違反食品法吧?可直接上行政院衛生署衛生法令查詢系統 查詢

http://www.doh.gov.tw/CHT2006/search/search_main.aspx既然是中藥商應該可以賣~~~~*秋~森~ 參考資料 行政院衛生署網站
算中藥

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衛生署食品資訊網,衛生署字號,衛生署食品衛生,衛生署藥品查詢,衛生署網站,衛生署長,衛生署台北醫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衛生署,食品,人蔘,中藥,衛生法令查詢系統,四物,中藥商,doh,薑母鴨

紅豆|濃湯|紅豆餅|麵粉|電鍋|玉米|美食|素食|蔬菜|義大利麵|鬆餅|高麗菜|烹飪|菜單|沙拉|西餐|早餐|食材|材料|豆漿|奶油|饅頭|

中藥商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0070294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piojgberjkiojs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