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
政府機關的工程有貪污舞弊情形,其貪污所得追得回?
最近媒體報導了一些政府機關的公共工程不論是造價或是所購採購的東西都比市價貴上好幾倍
看了心裏都在淌血
想想台灣有多少家庭生活多麼的困難
而我們的政府機關竟然對人民的納稅血汗錢是這樣的揮灑
請與我有感同身受的朋友幫我解答以下相關法律問題:1.敝案的發生
對於舞敝單位應要追究怎樣的刑責?監督單位要負什麼相關的刑責?2.其中貪污所得依法應要追回
但是若是涉案人員名下都無財產或是在之前或偵查期間將其財產給隱匿或是脫產
有無方法可以將不法所得給追回?
弊案的發生
對於舞弊單位應要追究怎樣的刑責?法官會依證據及罪則判刑監督單位要負什麼相關的刑責?監督單位沒有刑責
但會有行政違失懲處
嚴重監察院可成立調查彈劾其中貪污所得依法應要追回
但是若是涉案人員名下都無財產或是在之前或偵查期間將其財產給隱匿或是脫產
有無方法可以將不法所得給追回? 那就要砍法官與檢察官辦案功力夠不夠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要有證據才能將賄款追回沒收。
參考資料
~~~~華
吾不知印鈔票之人有無觸犯引誘犯罪之嫌....擬題人假設公部門之舞弊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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