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

職業災害申請

我自己因工作時氣動門鋼索斷掉而手受到壓傷傷到手婉那裡骨頭掉了一快下來急診醫生跟我老闆兒子說我這個可以不用開刀休息2個月就好了骨投是婉關節右邊大股的骨輪那掉了一塊下來 到了門診門診主治醫生叫我過一個禮拜後銷種再看一次後來他當天說要開刀而且是隔天開現在都開好了也一個月過去了可是手婉還是僵硬沒辦法拿重一點的東西連活動都不太可以只能動一點點 主治醫生說這要3-6個月才能復原公司問我說不是不用開刀嗎怎麼你又去開刀 是醫生說開刀對我比較好的 我也這樣跟他們說 這個月我領了半薪會計說還有我半薪可以跟勞保局領又有人說怎麼這樣還是制度有改其實因該給我全薪才是 勞保局的勞保局也要給我要申請證明護士跟我說等手好了在申請 可以勞保 保險一起申請 可是會計又要我開證明給他 不然不知道我要休多久 這該怎麼作才對呢好像怎麼作怎麼錯請各位大大教教我 小弟感激不盡
這個月我領了半薪會計說還有我半薪可以跟勞保局領又有人說怎麼這樣還是制度有改其實因該給我全薪才是 勞保局的勞保局也要給如以月薪30000元.勞保投保薪資30300元為例勞工因公受傷所適用的法規 :http://www.bli.gov.tw/sub.aspx?a=EKJzGz3Hdf4=勞動基準法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 第五十九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

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

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

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

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

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這裡所指的原領工資就是全薪 30000 元.勞保職業災害保費是由公司支付.所以勞保給付可以抵充 30000 元的一部份會計先給半薪 勞保給付 = 30000 元即屬無誤.如有高薪低報則須由公司補足 30000 元不能公司給 30000 元.勞保給付又歸勞工.會計又要我開證明給他.不然不知道我要休多久 這該怎麼作才對呢好像怎麼作怎麼錯可於就診後請醫生開立就診證明.當日的看診證明及下次預約就診的資料給公司會計

文章標籤

piojgberjkiojs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