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

職業災害薪資

我以頜雇主先墊付薪資了

也申請傷病給付百分之70錢也下來了

雇主要拿回去可以嗎?錢在我的悵户.職業災害
你好~勞基法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

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

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

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

雇主得予以抵充之:意事是.雇主可以用職災險的70%抵充薪資付給受傷的勞工.不足的30%還是由雇主補償.~雇主若有替勞工投團保.也可以當30%的抵充總之雇主該給付職傷的勞工100%的薪資補償.至於該用什麼錢.來抵充.都是雇主的事情若雇主 之前有先墊付薪資100%全薪給你.申領職災的70%就該歸還雇主之前雇主若只先墊付30%.而申領職災的70%就是歸你的了.這樣懂嗎? 參考資料 一切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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