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妨害秘密

手機借女友卻...

因為女友手機被沒收 但是這樣我擔心不好連絡所以就拿我的借他 但是卻被他媽媽收去 還看我裡面有設定密碼的影片 這樣我可以告對方侵占跟侵犯隱私權嗎?
刑法第 335 條 (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315-1 條 (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為方便聯絡

你將手機借你女友使用詎料女友母親卻將收機沒收

並偷閱裡面之個人不想為人知的祕密你女友的母親無權佔有不屬於她的東西便涉嫌刑法335條之侵占罪而咨意偷閱他人之秘密資料便涉嫌刑法315-1條之妨害秘密罪你若為保障自身之權益是可以依法提告你女友母親上述之罪行的不過她是你女友之至親果真要如此

似乎是不太好還是去把手機要回來就好了把手機內的私密資料去除後再借給女友吧以上提供你參考最後祝你一切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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