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判決離婚的證據,若涉及偷窺下載可會被對方反控*妨害秘密*
我的丈夫是公務員
長期外遇...早就想離婚
但是礙於女兒尚需他的教育費(私立高中).若找人跟拍
又擔心被設計或需要付出高額的偵信費(實在有困難).近日發現他的電腦中outlook裡有多位關係匪淺的老婆和Honey
最近他又出手了
都是在奇摩交友認識的已婚和離婚女子.每次都保持數位對象
近期和一已婚女人(尚未見面
每天通電話)來往甚密
信件內容多是曖昧色情!我丈夫終於寫下他新婚時還跟前女友來往
三年前和公司裡的臨時工發生性關係...我Copy下來問律師判決離婚一事
未料竟說不合用!擔心會被對方反控*妨害秘密罪*!!請問~~難道毫無解決之道??已和牠談過多次離婚
牠不是置之不理
就是摔東西撂狠話...請給我解答和建議
謝謝!
沒錯!
因為您要提告的是通姦罪
並非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買賣毒品這類的重刑
所以不當的蒐集證據是很容易觸犯法律【妨害秘密罪】
因為通姦罪實屬需性器官接合之證物、在您無確定提供直接證據時佐證通常皆屬無效。
既然已長期外遇您卻置之不理
等於已經有宥恕之行為
在刑法第二四五條第二項中提到通姦罪倘若配偶有縱容或宥恕之行為
不可提起告訴。
這當然有解決之道
您必須明白抓姦即是需要有直接證據
但您自身必須衡量是否有足夠的專業器材 是否有足夠的人力派遣 是否有相當專業的經驗 再來更切身的問題是您有辦法處理臨時狀況應變? 您有辦法熟悉器材之應用? 您有辦法在不觸法情況下拿到合法證據? 既然您擔心的地方為金錢問題
您更該朝向抓外遇這方面著手
當證據有了、順利提告了
您也不必擔心丈夫不願負擔子女教育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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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Paraprofeesional【請勿抄襲、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