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妨害秘密

前男友用裸照威脅我回到他身邊

因為之前有做過而後來分手了因為她突然不見我想說也沒特別去找他之後過一段時間他突然密我說要我回到他身邊是我先對不起他的他有我的裸照 說如果我不回去就要上傳該怎麼辦
他有我的裸照 說如果我不回去就要上傳該怎麼辦第三百十五條之一 (妨害秘密罪) 須315告訴乃論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須告訴乃論 第三百十五條之二 (圖利為妨害秘密罪)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

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

亦同。

----------------------.若對方真的PO裸照不露點的照片可依民法195條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並得請求回復名譽若對方真的PO其照片(例如:穿著衣服的嘿咻照

身體不露點

但臉的表情很明顯就是在做那件事情)~但未經過該照片本人(當事人)同意且使被害人社會評價受損時也侵害到被害人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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