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妨害秘密

我朋友的前任男友很變態!該怎麼處理

朋友的前前任男友不滿 跟我朋友分手 因次用非法手段取得我朋友的帳號 把無名 即時通 帳號密碼都改過 還把跟男友親密照片分次寄給別人 還說要丟照片去她家 還從我本人無名盜用我到片 並註明他那些親密照都是我提供的! 他還打騷擾電話給我朋友 他並揚言要把她逼瘋 把他跟的男人都揭發 出來 說要打亂他的生活 我怕這個男的坐出可怕的事 傷害我朋友!把我朋友的事都跟我朋有及時通上的好友說! 嚴重影響我朋友的生活了! 請問!這有什麼方法可以幫我朋友嗎?可以報警嗎????有用嗎?
(妨害書信秘密罪)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

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

窺視其內容者

亦同。

第 315-1 條 (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 315-2 條 (圖利為妨害秘密罪)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

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

亦同。

製造、散布、播送或販賣前二項或前條第二款竊錄之內容者

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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