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

在网絡上公布別人個人資料犯什麼罪呢?

有人說是妨害秘密罪

但是

是刑法的那一條呢?那位法律高手

能夠仔細的把行為與法律構成要件涵攝一下嗎?我覺得

似乎找不到相對應的法條!!!!!!!
要看公布的個人資料怎麼來的 是因為書信中得知呢 還是利用電腦或是相關設備得知的 又或者是業務上知悉 構成要件很廣呢 不過網路的話可能就是以下這條吧!

第三一八條之一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妨害秘密罪的條例中 最重的五年 最輕的只有罰錢 主要罪名是用妨害秘密罪 不過還是要看對方得到資料是利用什麼方式才能說明用那條哦 不過要件差不多就上面所列的種類吧  參考資料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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