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費

誰能給我有關老人的資料

有關老人的資料例如政府有位老人作什麼福利政策項施治老人之類的補助.....等
一、    (  為滿足老人求知成長的需求

利用老人文康中心或其他合適場所設立長青學苑

提供老人再充實、再教育機會

並擴大其生活層面。

學習項目可包括多元性課程

以協助老人再成長

並適應變遷中的社會環境   補助民間團體

對於即將退休者提供研習活動

以增強民眾規劃自身銀髮生涯的能力及相關知識的了解。

     老人搭乘國內交通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

予以半價優符

俾鼓勵老人多方參與戶外活動

以利身心健康。

其中北台南市、新竹市、嘉義市等

目前老人搭乘公車完全免費。

 (五)其他休閒育樂活動  各縣市政府為增添老人生活情趣

不定期舉辦敬老園遊會、長青運動會、槌球比賽、老人歌唱比賽等。

四、安定生活  近年來

政府為安定老人生活

並使老人的安養及照護問題能獲得適當的滿足

在政府財政困難的情況下

仍每年增加老人福利經費預算

並積極修訂老人福利法規

將老人的法定年齡降至六十餘歲

以擴大照顧的對象。

另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單位興建老人福利機構

提昇機構服務品質

讓居住在機構的老能獲得像家人照顧般的溫馨感受。

對於大多數不願意或無法到機構就養的中低收入老人和獨居老人

政府也規劃有居家服務、日間照顧、營養餐飲、住宅改善、醫療保健等服務措施

希望尊重老人依據自己的意願

選擇自己認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

頤養天年。

現行老人福利服務在安定生活方面

可分為居家安養服務、社區照顧服務、機構安養服務

說明如下: (一)居家照顧服務  雖然在高齡化社會中

家庭功能急遽轉變也遭衝擊不小

然而依據內政部八十九年老人生活狀況調查發現:老人認為最理想之養老居住方式為:與子女同住或隔鄰而居住者佔六九.六八%為最高

其次為與配偶同住者佔一三.二九%

認為居住於老人福利機構者僅有五.二0%(因國人觀念、機構照顧品質、成本較高等)

獨居者佔六.二七%。

是以老人仍以期望與子女同住或與配偶同住

換言之

老人認為居家是最理想的養老居住方式。

為增強家庭照顧能力

以使高齡者晚年仍能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環境中並獲得妥善的照顧

本部歷年均編列經費補助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

積極推動老人居家服務

讓長者不需離家便能獲得照顧

在自己家中安享晚年

也符我國傳統孝道倫理。

 1、居家服務  所謂居家服務

即是將服務送到需要服務者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裡。

服務項目包含(一)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二)身體照顧服務等。

為使居住在家中老人

仍能享受政府溫情關懷

全省二十一個縣(市)及台北、高雄兩直轄市有老人居家服務之提供。

另各縣、市政府亦經常辦理居家服務專業訓練

增進照顧者專業知能及心理調適與情緒支持

俾能持續有恒地提供老人適切的服務。

對此

本部每年亦編列經費補助各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在居家服務員服務費方面

每小時補助一八0元

每一個案每月最高補助二十五小時;其中低收入戶老人服務費由本部全額補助

中低收入老人則補助百分之七十

一般老人則可以自費的方式向縣、市政府申請提供居家服務;至督導費

每管理一個中低收入老人個案

每月最高補助五百元;其餘教育訓練或綜合性活動

最高補助三十萬元

九十年度起該項工作業由行政院主計處社算置地方政府

由地方政府自行辦理。

九十一年度本部為配合照顧服務產業發展方案

已於九十一年六月開辦「非中低收入師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

將補助對象擴及置一般失能國民。

 2、設置居家服務支援中心  為協助各縣、市政府積極推動老人居家服務

本部除於八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函頒「加強推展居家服務實施方案暨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外

並鼓勵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普遍設置居家服務支援中心;作為社區推展居家服務

或提供家庭照顧者諮詢或轉介服務

並就近提供居家服務員相關支援服務的據點

以期更有效率提供老人周全的福利服務。

截至目前為止

已設置一0九所

提供社區居民第一線社會福利服務。

 3、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補助改善  為鼓勵老人留養家中

補助中低收入老人改善、修繕其現住自有屋內衛人

提供所謂的「緊急救援連線」服務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一千五百元租金

 (三)、機構養護服務 參考資料 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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